ST中捷(002021)2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EMS送达的(2022)粤民终1734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在9.51亿元的范围内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述判决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9.54亿元,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若最终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公司2022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