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蒙山县充分发挥优势,将实施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以乡村振兴“书记工程”示范镇活动创建为契机,突出抓好创新驱动赋能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着力推进万亩蚕桑产业示范区建设和蚕桑资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打好机制创新牌,探索发展新“丝”路
积极探索引导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建立起企业与农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生共荣”的利益共同体,鼓励企业往前端倾斜、中端提升、后端发展,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再到产品销售、品牌打造等全领域全链条合作,构建组织化分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发展的格局。
一是坚持项目撬动。抢抓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机遇,因地制宜,以辖区蚕桑优势产业为“支点”,把争取到位的600.94万元资金用于3200平方米的智能化大蚕养殖房建设和采购智能化养殖设备以及带动158户农户发展桑蚕种养的产业奖补。同时整合中央农综改、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资金4800万元,成功撬动企业自筹资金5000余万元,总投入1.04亿元,撬动效应近19倍,建成标准化桑园10000亩,智能化大蚕养殖房13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2000平方米,年产茧2000吨,年产值达1亿元。成功创建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五星级蚕桑产业示范区。
二是坚持龙头带动。通过引进广西华虹蚕丝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流转土地并建成标准化桑园10000余亩和智能化蚕房等配套设施15000余平方米,采用“返包倒租”模式,根据农户经营能力返包给农户,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调动农户种桑养蚕的积极性,提高蚕桑产业聚集水平,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2022年,全县桑园面积达6.11万亩。
三是坚持三链同构。前端向原料基地延伸,加强农业研发、育种、生产等环节发展,推进基地向支撑二三产业发展的车间转变,实现“工厂式”养殖,开展生产蚕沙有机肥、蚕沙生物有机肥和蚕沙有机无机复合肥,推进桑蚕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蒙山县桑蚕产业示范区获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五星级示范区认定;中端向精深加工拓展,打造了拥有13家丝绸加工企业的茧丝绸产业集群,年生产丝绸布1700万米,占广西总量的75%,成为广西首个丝绸全产业链县,荣获“中国西部茧丝绸织造新城”称号。后端打造供应链,成功培育“华虹”牌生丝、家纺缎及“丽诺丝牌”真丝绸缎等广西名牌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通过“桑蚕+文旅的融合发展模式,每年接待游客达50万人次以上,旅游消费达6000万元以上,有力促进桑蚕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
二、打好技术创新牌,科技赋能“破茧重生”
探索“种养分离+自动化养蚕”智能生产方式,推广实行“三段养蚕法”(即蚕种统一品种、统一订种,中蚕、大蚕实行分段养殖),全面自主研发的自动喂蚕设备,实现自动切叶、送叶、喂叶,自动上簇、旋转蚕簇、控温控湿,不仅提高蚕茧产量,还极大提高蚕茧的质量。
一是坚持优良品种创新。加大桑苗新品种培育,大力推广桑苗新品种,累计完成品种改良7000余亩,有效提高存活率及产量,桑苗供应量实现由原来的2亩/张提升至1.4亩/张,改良后的桑苗质量直接提升30%,有效保障蚕种质量。
二是坚持基础设施创新。统一规划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桑蚕示范基地,建立智能化大蚕房、小蚕共育基地等配套设施,改善养殖条件。在传统养蚕中,受场地、环境等因素影响,农户每批次只能养殖7—8张,但在智能化养蚕房中,农户每批次可养殖约25张,养殖密度直接提升3倍以上。
三是坚持推广智能设备。推广旋转上簇、自动化养蚕等技术,每个蚕房劳动力由原来的10人精简至3人,劳动效率直接提升3.3倍,蚕农养蚕收益稳定在20—25万元/年。全县蚕茧重量由原来的80—90斤/张提升至100—120斤/张,蚕茧质量达5A标准的比例由原来的53%增加到80%。
三、打好管理创新牌,创造致富好“桑”机
积极探索发展“政府投入+龙头公司+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农户参与”的四方联动模式,通过“三给两保”(农户对企业供给土地、企业对农户供给蚕房、供给技术,企业保价回收桑农蚕茧、保障桑农发展资金)桑蚕产业源头供给五重保障机制,与村合作社、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有效建立分红型、股权型“二型”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22年,核心示范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幅达2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4%以上,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2%以上。
一是促进村集体经济提升。主要采取“3+X”模式获取收益,其中“3”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入股,以固定分红的方式每年3%获取收益划归村集体经济所有;“X”是企业通过对委托经营蚕房及配套设施产出的蚕茧进行收购产生的价值作为浮动收益,以蚕茧收购价20元/斤为浮动基准数,蚕茧市场收购价在此基础上每增长1元/斤,村集体获得增长幅度10%的利润收益(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若当年市场价低于基础价格,则无浮动收益,但不影响固定分红收益。如,在新圩镇四联村,该村集体经济仅通过蚕桑产业一项收益就达到10万元。
二是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主要采取“种养”分离模式,激活农村闲置劳动力,让农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对无或弱劳动力农户,重点是进行土地流转,每年给予租地农户800元/亩的固定租金收益;如,在新圩镇谢村和四联村,共向386户农户流转土地2200余亩,带动农户年均增收4560元。对普通劳动力但又无养殖技术人员,重点是提供岗位就业支持,并采取多劳多得方式,发动他们采集桑叶,增加收入渠道。每月采摘桑叶的时间为8—10日,每年工作量平均在63个工作日,带动农户年人均增收10080元。对普通劳动力农户则采取订单农业保价收购模式,分别对桑叶和蚕茧保价回收。桑叶以1.6元/kg保价回收,带动农户年人均增收24000元;茧以50元/kg(参照2022年市场价)保价回收,分别带动散户增收60000元。
据统计,全县8个乡镇、73个行政村约10.5万农村人口发展种桑养蚕,桑蚕产业产值达1.75亿元,增幅达75%。仅核心示范区新圩镇就有833户2612人(含脱贫户和监测户158户569人)参与发展蚕桑种养和务工就业,促进农户人均增收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