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商洛化工产业园区被认定为陕西省第二批化工园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合力攻坚,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过市政府审核申报、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委派专家初审及现场审核、省政府审定等环节,最终向全市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商洛化工产业园区全面建成并通过省政府认定后,预计可新增年销售收入83.09亿元,利税12.4亿元,利润10.2亿元,同时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吸引相关企业共同研发含氟下游产品,共建氟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商洛化工产业园区的成功认定,为商洛市工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对于优化我市产业结构、补齐工业经济短板、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