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提议禁止强迫劳动产品在欧洲市场流通

  2022年9月15日:欧盟委员会提议禁止欧盟市场上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该提案涵盖在欧盟生产的用于国内消费以及进出口的所有产品,不针对特定公司或行业设限。这一提案意义重大,因为在各国各行各业,共计约有2760万强迫劳动人口。强迫劳动常见于私营经济,少数表现为国家强制。该提案以国际商定的定义和标准为基础,强调了与全球各国密切合作的重要性。经实际调查后,政府有权将强迫劳动产品撤出欧盟市场。欧盟海关当局将查明并制止在欧盟边境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

  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61号)

  2022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中调整了出疆棉运费补贴标准和纺织服装生产类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政策。通知中还提到了新疆实行新的纺织服装产品出疆运费补贴政策,提高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比例,调整新增就业岗前培训补贴,优化纺织印染补贴政策,给予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按季度拨付政策性补贴资金,建立“白名单”制度,取消对2018年以后新增纺织产能销售运费补贴政策的限制。

  自治区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棉收购工作的通知》保障今年棉花市场平稳运行

  2022年10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棉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棉上市收购保障工作,有效解决新棉收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棉花采收、交售、加工、入库、公检、销售等全流程安全通畅,保障今年棉花市场平稳运行。

  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突出棉花“收购、物流”两个关键环节有序推进棉花收购工作

  2022年10月20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下新疆棉花收购各项工作及在做好精准防控和“点对点”闭环管理基础上,突出棉花“收购、物流”两个关键环节,按照“不误农时、优先通行”原则,确保新疆棉花检验、技术服务人员、车辆和物资有序定向流动、及时到位到岗,以及棉花采收、加工、入库、公检等工作环节有效衔接,有序推进棉花收购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开展棉花市场秩序和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2022年11月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棉花市场秩序和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新疆棉花收购工作中存在的棉农惜售、“打白条”和收购加工环节忽视质量等突出问题,在全区组织开展棉花市场秩序和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棉花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新疆新棉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停止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储备棉轮入的公告

  2022年11月9日: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储备棉轮入于2022年11月11日截止;后续将根据棉花市场调控需要和新棉收购形势等,择机启动第二批中央储备棉轮入。

  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扎实推动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8日: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2022年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对明年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棉花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市场行情变化,着力化解棉花库存压力,确保棉农收益。会议还强调,要立足新疆棉花资源特色优势,持续巩固新疆棉花主产区的战略地位,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围绕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棉花种业及机采技术创新攻关、棉花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等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新疆棉花产业竞争力。

  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棉花产量的公告

  2022年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棉花产量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4500.4万亩,比2021年减少41.8万亩,下降0.9%,新疆棉花播种面积3745.3万亩,比上年减少13.8万亩,下降0.4%;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32.8公斤/亩,比2021年增加6.6公斤/亩,增长5.3%,新疆棉花单产143.9公斤/亩,比上年增加7.5公斤/亩,增长5.5%;全国棉花总产量597.7万吨,比2021年增加24.6万吨,增长4.3%,新疆棉花产量539.1万吨,比上年增加26.2万吨,增长5.1%,占全国总量的90.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部署做好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2023年2月13日:春耕化肥保供稳价直接关系春季农业生产稳定,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眼下,全国春耕备耕即将由南到北陆续展开,春耕备肥进入关键时期。为促进春耕期间化肥保供稳价,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国铁集团、农发行等13部门和单位印发通知部署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要求各地方、有关企业和相关单位从化肥产供储销等多方面入手,综合采取措施,确保春耕期间化肥市场稳定。

  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3年2月1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20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明确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头等大事等重要内容。其中直接涉及棉花的内容在第一点“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下的第五点“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中,指出“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较过去两年减少了耕地利用优先序中对棉花的涉及。

  兵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年2月14日:为进一步促进兵团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兵团同意,现将兵团棉花出疆运费补贴和纺织服装等政策措施调整通知。其中包含调整出疆棉运费补贴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将棉花出疆运费补贴标准从现行的500元/吨下调为300元/吨等其他相关事宜。

  农业农村部首次发布《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

  2023年3月3日: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2023年)》,重点推介10种农作物、241个优良品种,旨在加快推广应用步伐,促进大面积生产单产水平提升。其中棉花品种13个。

  扎实推进《锯齿轧花机》等2项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持续完善棉花加工标准体系建设

  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3日,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山东济南组织召开《锯齿轧花机》《皮辊轧花机》两项国家标准讨论会。这两项国家标准的修订,有利于提高轧花机的加工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以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精度,完善相关检测方法,保障人员身心健康,有利于推动我国棉花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加工产能,对实现我国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完善轧花机标准体系具有引领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369号)

  2023年4月14日: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自2014年在新疆实施以来,对保障棉农收益、稳定棉花生产、提升棉花质量、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在新疆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并完善实施措施。2023—202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对新疆棉花以固定产量510万吨进行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7月5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369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稳定现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框架,巩固新疆棉花产业优势,将全疆棉花产量保持在510万吨左右。利用“优质优补”引导优质棉花生产,全面实施棉花质量追溯,加强棉花质量管理,提升棉花种植者质量意识,到2025年底,全疆高品质棉花比重达到35%。推动兵地棉花市场融合,2025年实现全疆统一棉花市场。按照《引导次宜棉区退减棉花种植的指导意见》(兵农种发〔2023〕5号)要求,由兵团农业农村局牵头,积极有序推动次宜棉区退出,推进棉花种植向生产保护区集中。推动兵地棉花市场融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7月24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369号)要求,2023-2025年在我区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好新一轮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稳定现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框架,利用“优质优补”引导优质棉花生产,提升棉花实际种植者质量意识,2023年全疆(含兵团)高品质棉花比重达到30% , 2024年达到32% , 2025年达到35%。巩固新疆棉花产业优势,推进棉花种植向生产保护区集中,将全疆棉花产量稳定在510万吨左右。推动兵地棉花市场全面融合,2025年底实现全疆统一棉花市场。

  关于印发《2023年度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8月14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36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棉花全产业链发展2023年度工作要点》(新政办函〔2023〕139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工作(以下简称“质量补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共同制定此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落实优质优补,全面提升棉花种植者质量意识。通过质量追溯系统,完善种植、加工、入库、检验数据链,促进数字经济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积极引导棉花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促进我区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兵团有序引导次宜棉区退减棉花种植

  2023年8月23日:今年以来,兵团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探索优势区域和非优势区域调减或退出的“差异化”补贴政策,适度调整补贴范围,引导非优势区域植棉团场调减或退出棉花种植;开展粮棉、粮油轮作补贴,制定出台完善农业结构调整、替代产业培育等方面惠农政策;支持各地探索缩小粮、油、棉种植收益差距的有效举措,努力减少减退棉花种植对职工收入的影响,巩固退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