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11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不服一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并结果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裁定书: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并要求重审。初始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支付货款本金1.28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6亿元,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合计72.61万元。此次诉讼重审的结果尚未确定,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