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002021)1月5日晚间公告,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中院”)送达的(2023)浙10破1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4年1月5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中捷”,股票代码仍为“00202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无需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