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偶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日播时尚财务总监张云菊被上交所、上海证监局警示。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日播时尚2023年12月23日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称,公司股东张庆东为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张云菊的配偶,其在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6.22万股,买入均价为17.12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106.46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72万股,卖出均价为17.07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80.56万元。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及短线交易情形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交所认定,日播时尚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张云菊的配偶张庆东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日播时尚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张云菊予以监管警示。
Wind数据显示,张云菊现任日播时尚财务总监。
同日(1月26日),日播时尚披露《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云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日播时尚称,上述《警示函》中所涉及的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日播时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其中,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为4.72万股,如果采用“最高卖价减最低买价法”进行计算,本次短线交易累计收益为9565元,张庆东已于2024年1月10日将前述收益上缴公司。
日播时尚还称,张云菊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亲属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